校内各单位:
为了落实教育部、省公安厅、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采用网站群技术建设网站的相关要求,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网站建设和安全管理,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,已于2018年6月启动网站群系统(以下简称“站群系统”)建设工作,提高了网站安全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根据《关于印发《湖北师范大学内设机构与职责(试行)》的通知》(湖师党[2019]8号)文件,学校进行内设机构调整,明确了机构职责。各单位应及时开展网站建设、改版、更新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原则
全校各单位网站应纳入站群系统,严格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维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分级管理:
1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信息中心”)负责站群系统运行、维护、安全监测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网站安全运行。
2、各单位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,落实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、及时性、有效性和权威性。
二、建设方式
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开展网站建设工作:
1、模板建站。根据提供的模版选择网站版式,由站群系统服务商在站群系统中进行网站开发、改版。
2、设计建站。自行设计版式,由站群系统服务商在站群系统中进行网站开发建设、改版。
3、自行建站。自行设计版式,由站群系统服务商外的承建方在站群系统外进行网站开发建设、改版。后期须迁移至站群系统。
4、网站迁移。站群系统服务商将未纳入站群系统的网站迁移至站群系统,进行统一管理。
三、工作流程
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,学校网站建设采取备案制,新建网站或网站改版需取得校党委宣传部审批、备案后,才可进行建设。具体流程如下:
1、 审批备案。新建网站或网站改版单位应填写《湖北师范大学网站申请表》(附件1),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批、备案,并交信息中心存档。
2、 网站建设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网站建设方式。选择模板建站或设计建站单位需提交相应资料,站群系统服务商以此进行网站建设、改版工作。
l新建网站单位需填写《湖北师范大学网站建设申请表》(附件2)一式两份,一份交信息中心存档,一份交站群系统服务商。
l网站改版单位需填写《湖北师范大学网站建设申请表》(附件2)和《湖北师范大学网站改版新旧栏目对比表》(附件3)各一式两份,一份交信息中心存档,一份交站群系统服务商。
3、 上线运行。网站建设完毕须确认,并根据网站建设方式提交相应材料才可上线运行。
l “模板建站”与“设计建站”方式。新建网站单位应提交《湖北师范大学域名申请表》(附件4)和《湖北师范大学网站上线确认单》(附件5)各一份,交信息中心分配域名并启用网站。
网站改版单位应提交《湖北师范大学网站上线确认单》(附件5)一份,交信息中心审核,启用新版网站,同时关停旧版网站。
l “自行建站”方式。网站建设、改版完成后需填写《湖北师范大学信息系统托管申请表》(附件6),交信息中心审核确认域名,分配资源部署网站,正式上线运行。
4、 网站迁移。网站迁移是指将未纳入站群系统的网站(含自行新建、改版网站)迁入站群系统,分为原样迁移和模板迁移两种迁移方式。
网站建设单位填写《湖北师范大学网站迁移申请表》(附件7),选择迁移方式并提交相关迁移方式所需的材料(参照模板建站和设计建站要求)。网站迁移完成后,经单位确认后,提交《湖北师范大学网站上线确认单》(附件5)一份,交信息中心存档,网站正式上线运行,同时关停旧版网站。
四、其它事项
1、各单位应确定一名网站管理或维护人员,并加入湖师大网站建设交流QQ群(群号:693169967),便于网站建设和后期维护过程中与技术人员沟通。
2、网站建设材料应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。纸质版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(信息大楼一楼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ic@hbnu.edu.cn。
联系人:毛老师 联系电话:6531792。
附件1:湖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网站审批表
附件2:湖北师范大学网站建设申请表
附件3:湖北师范大学网站改版新旧栏目对比表
附件4:湖北师范大学域名申请表
附件5:湖北师范大学网站上线确认单
附件6:湖北师范大学信息系统托管申请表
附件7:湖北师范大学网站迁移申请表
湖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
2019年5月6日
附件: